强化办党组、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加强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预算监管事业稳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部党组要求,上海专员办重点围绕思想建设、机制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四举措”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用人、纠正、监督、支持、管理”主体责任。
一、教育当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上海专员办党组和机关党委始终把对财政监督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始终,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序言》精神专题学习、“四深化”主题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组织“专员办在预算监管新常态下严用权、实谋事的思路方法”专题大讨论等,使全体干部职工对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的要求和标准真正入眼、入脑、入心,并最终体现于工作、言行实际。
二、建全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和管理责任
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过程中,上海专员办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明确每一个工作岗位的权利、责任、风险和防控措施,确保主体责任相关制度言之有物、行之有效。如,办党组研究并制定了《上海专员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措施》,细化确立了办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结合财政部内控管理要求和当前预算监管实际,梳理“五处一室”处室岗位职责、改进权利运行流程、完善内控办法,通过做实定员定岗、做实“AB”角制度等,确保内部管理运转和权力事项运行的主管、落实、监督主体明晰、职责明确,尽可能做到对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廉政风险可预见、可预警、可预防。
三、守土尽责,转变作风支持职能转型
面对预算监管新形势,上海专员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行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书记亲自抓作风、讲纪律,带头转理念、守规矩,切实改进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在全办内形成了严谨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为专员办职能转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坚持执行廉政联络员制度、廉政巡查和回访制度,坚持做到一线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就建设到哪里、监督到哪里。二是及时修订建立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跨部门的议事协作规则,锁定岗位间、部门间监督制约、风险防范的责任义务。三是利用倒逼机制力促守土尽责,把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融入各处室年度工作之中,推动职能处室发挥转型优势、总结转型经验、体现转型实效。
四、举贤任能,规范程序选人用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人。上海专员办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始终以“任人唯贤、任人唯廉”标准,运用完备规范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主动争取机会加紧做好领导班子配备、从严从实开展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定轮岗制度、实施全员轮岗,通过配足配强办处两级班子、实现岗位流动,形成权力约束和廉政风险防控屏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干部素质上台阶、内部管理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