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专员办党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精神,按照中共财政办党组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六个方面制定《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措施》(以下简称《落实措施》),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一是完善调查研究制度。《落实措施》明确提出每年年初在研究制定全办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由办公室、机关党委会同相关处室围绕财政改革和专员办工作中的重大课题,研究提出若干重点调研选题报办党组审定后,形成我办当年重点调查工作研究工作计划,并明确办党组成员牵头调研任务和相关处室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分别量化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领导专题调研的次数和天数,并对撰写调研报告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组成调研小组开展调研,鼓励党员干部在完成主体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开会、出差、探亲休假等各种机会,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重大调研课题开展随机调研,力求达到每次调研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调研报告的目标。
二是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措施》明确了部党组可根据上海市委组织部确定的帮扶对象和我办管理服务对象范围内的单位建立基层联系点,党组成员可从分管单位的基层联系点中确定自己的基层联系点。并规定了办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联系点的次数,突出以了解社情民意和财政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情况,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为调研的主要任务。
三是完善基层挂职制度。《落实措施》在总结我办以往输送年轻干部去定点扶贫村挂职锻炼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选派近几年新录用的年轻干部到上海市范围内的基层党委、政府等挂职锻炼。同时,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挂职锻炼情况沟通机制,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还对挂职干部挂职期间提出明确要求,要在了解社情民意基础上,深入基层实际,结合社会经济现状和重大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四是完善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落实措施》明确了办党组要按照财政部有关信访工作要求和授权,办党组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与财政政策业务密切相关的信访事项为重点接待群众来访。同时建立反馈机制,要求办党组成员接访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党组报告。同时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督促落实,并及时向来访群众进行情况反馈。
五是完善与干部职工谈心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设立办党组设领导干部谈心日,要求办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负责同志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与分管处室干部职工、党支部负责人与所属党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的次数,听取和解答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办党组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干部职工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通过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
六是完善征集群众意见制度。《落实措施》强调办党组加强同上海市政府、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以及加强同日常管理服务对象的沟通,通过座谈、走访、发函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了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注意征集与财政工作相关的群众意见,及时向办党组反映。《落实措施》提出搭建办党组与干部职工经常性交流平台。办党组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座谈会、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和困难党员、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交流,经常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对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