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境外上市公司逐日增多,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相对较低问题逐步显现,部分核算项目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与境外合并层面会计信息不一致,值得关注。
一是不编制合并报表,不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无法反映企业整体情况。如,一些境外上市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合并主要在其境外控股公司层面进行,境内虽然在各个业务板块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进行纵向管理,但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应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又如,公司集团内部与外部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量业务往来,但相关的关联交易信息并未在其境内公司的年报附注中予以披露,从而导致境内监管部门所面对的境内众多子公司的会计信息是分散割裂的,难以掌握整体经营情况。
二是部分事项不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无法反映企业现时义务。因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子公司报表不需要对外披露,主要面对的监管压力来自税务征管部门,因此许多公司在报表编制上对于与税收无关的事项较为随意,部分项目仍在采用收付实现制,如按照投资款支付进度确认长期投资金额。
三是境内外报表信息脱节,无法反映企业真实信息。境外上市公司一般在合并层面按照美国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调整工作,但这些调整往往因为分摊工作量大等原因未在具体公司落实,导致在美国与中国会计准则不存在差异的事项上,双方的会计信息处理却存在重大差异,也未能给税收征管提供有效信息。
上述问题究其原因,是境外上市公司对于国内会计核算缺乏应有的重视。境外上市公司为应对境外监管层的要求,管理层往往将关注重点放在其合并层面的会计信息质量,聘请的高端会计人才也集中在合并团队,却忽视了国内的会计法规要求,因此容易造成合并报表认真做、单体报表随便做的情况。而我国经济管理机构仅能获取失真的单体报表数据,缺乏对这些企业经济数据的准确了解和统计,对行业监管来讲,难以了解其境内所有公司的全貌,影响监管方向和力度。
对于此类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提高对境内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视程度,提高会计人员从业素质,消除境内外会计信息的人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