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为吸引税源,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收入地方分成部分返还纳税人,严重破坏了财税秩序。近期,上海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安排,对上海市限售股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核查,并以“三结合”的方式快速推进、提高质效。
一是市区两级核查相结合。我办第一时间向上海市财政局发出核查通知书,要求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在对市级财政部门布置核查的同时,根据从上海市税务局取得的数据资料,组织开展区级层面核查。两级核查并行启动、相互印证,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全面排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对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数据按区及按相关证券公司进行分类汇总,全面排查异常变动数据。在此基础上,重点对核查期内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出现快速增长及总金额较大的区、全市多家营业部在一个区汇总缴纳代扣代缴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证券公司等可疑情况进行核查。
三是案头与实地核查相结合。前期案头工作,除数据整理分析、寻找疑点外,还致电部分证券公司,从侧面了解是否存在相关政策。将疑点情况与各区财政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比对,选定部分区开展实地核查。对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主办科室负责人进行访谈,并调取查阅相关区、镇、招商机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细致核查。